警钟长鸣 廉洁自律
平川区教育局勤政廉政
警戒提醒卡
第十七期
平川区教育纪委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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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察暗访教师假期有偿补课行为
近日,区教育纪委深入平川区各校外培训机构、家属小区等明察暗访在职教师假期有偿补课行为。监督教师是否存在租赁校外房屋或在自己家里以及在学生家里进行有偿补课;利用暗示、诱导或强制等手段让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擅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或民办学校有偿兼课或辅导;采取课堂内容课外补、向学生推销购买教辅材料等方式进行补课;教师以家属、亲友及家长属委员会的名义违规开班等从事有偿补课;社会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情况。
对在暑假期间有偿补课的在职违纪教师,将依照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处理,包括: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和评优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不得晋升工资;调离教学一线岗位或原工作单位;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直至清出教师队伍。
